欢迎访问保健动态网!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22:58:34作者:佚名

  

  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网址:https://www.nmpa.gov.cn),进入“征求意见”栏目,或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

  二、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xux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304/t20230426_84344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推荐内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保健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保健动态网 bj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