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6月7日,自治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副处长杨霄在喀什地区召开医疗保障监督检查执法业务培训,详细讲解了监督检查执法全过程及重要环节。并指出医保制度体系在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落细落实,医保系统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医保法治建设不断取得了新进展。
国务院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改变了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提升全区医保治理能力,我们执法人员要严守基金安全红线,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促进基金有效和可持续使用,真正做到维护群众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让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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