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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通报表扬全区通过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3-07-15 20:58:36作者:佚名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局: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有效举措。自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来,各地按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服务能力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经过机构自评、县区级审核、地市级和省级复核、自治区专家组现场一致性评价等严格程序,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卫生院等184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有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卫生院等569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为树立典范、表扬先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决定对已通过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机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示范,再创佳绩。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立足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区达到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底)

        2.全区达到基本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zyzy/t167702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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