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科字〔2023〕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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