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药监局确定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辽市科尔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赤峰市喀喇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监管部门为自治区第一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5月,自治区药监局面向全区旗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启动自治区第一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遴选工作。12个盟市共推荐20家旗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试点,通过对各部门申报资料中建设模式、特色亮点和预期目标等方面的审核,结合前期调研掌握的各地药品监管能力情况,自治区药监局确定了5家监管单位为我区第一批旗县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建立局领导与试点单位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活动,全面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新模式,为全区基层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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