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药品安全交叉检查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8月13日至8月19日,省药品监管局第七检查组到黔南州三都县和罗甸县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交叉检查。
此次交叉检查采取省、州、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药械零售企业、药械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及乡镇赶集点为重点检查对象,着重检查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经营使用过期药械、未按储存要求储存药械、未按规定销售药品、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和利用“赶场天”无证销售药品或销售特效药、祖传药、民族药等自制地摊药,以及化妆品经营者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未经注册或备案等违法行为。
此次工作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15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家、乡镇赶集点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调查5件,取缔非法地摊药销售点2个。检查过程中,通过以老带新、以查带训的方式,检查组对基层执法人员开展实战培训,帮助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检查方式、重点、技巧,有效提高监管效能,持续深入推进全省农村药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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