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取消部分企业拟中选资格
暨开展价格调平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采拟中选结果公示期间申投诉情况,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3-1)》规定,经核实,现取消部分企业拟中选资格并开展价格调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品种拟中选资格
(一)根据企业申投诉,经核实,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就绒促性素存在批件转让情形,且就该品种同时进行了申报,但未按要求申报关联关系。根据《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3-1)》规定,取消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绒促性素注射剂拟中选资格。
(二)根据企业申投诉,经核实,取消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门冬氨酸钾镁葡萄糖注射剂拟中选资格。
二、部分产品开展价格调平
根据企业申投诉,经核实,部分产品企业申报价高于外省最低挂网价或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按照《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N-YPLM2023-1)》规定,需就低进行价格调平,不接受价格调平的,取消拟中选资格。具体需要进行价格调平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9月28日18时前反馈《价格调平意向函》(附件2),逾期未反馈或反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接受价格调平。
反馈邮箱:hnsybjjgzc@126.com
附件:1.需要进行价格调平的产品
2.价格调平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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