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3〕14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择优推荐、自治区评审筛选,拟推荐银川市兴庆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申报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
电话:0951-5032252 传真:0951-5024029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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