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近日,省药监局组成检查组对朔州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采购、验收、入库、销售等记录。重点检查试剂经营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从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或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保证产品、储存条件符合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示要求等;二是检查医疗机构在采购、贮存、使用环节是否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医疗器械是否从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并按规定进行验收,试剂的贮存场所、设施及条件是否与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等;三是检查人员积极向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此次共发现风险隐患13条。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确保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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