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监督〔2021〕43号
各市、县(区)卫健委(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公安局:
现将《福建省“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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