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立足本职,深化医保领域改革,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努力为全州各族群众的健康福祉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贡献医保力量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采购力度,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在全区率先加入采购联盟,完成第一批143种低值耗材采购,开辟了低值耗材集中采购渠道,我州药耗采购平台也从3个扩大到4个。今年通过4个平台(国家、省、中部联盟和三明联盟)集采的药品、耗材增加385种和146种,累计达808种和370种,占公立医院使用品种的54%和10%,节约医药费用支出约2.45亿元,累计7.31亿元。向80家医疗机构支付2-5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奖励资金11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医务人员宣传使用集采药品。公立医院主动控费,优先使用集采药品耗材已蔚然成风,群众用药观念慢慢回归理性,花冤枉钱盲目迷信进口药、高价药现象逐步改善。
二、加快政策落地,促进医疗机构增加收入调优结构,增强发展动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293项,下调医技检查类项目59项,调整幅度-20%到50%,范围和幅度为近5年来最大。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服务对象从居民扩展到职工,医保支付范围从基本医疗服务扩大到60岁以上老人、高血压、糖尿病3种特殊群体服务,提高医保支付标准20-66元,为分级诊疗、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支持医疗机构引进专家和本地名医开设特需门诊,3家医院备案8名专家100—500元特需门诊收费项目,今年共接诊1900余人次。
三、优化报销政策,减轻群众就医费用,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职工医保州内各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达95%、92%、88%。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从10%降低为5%,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75%以上。调整后职工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提高了4个百分点,达到86%,处于全疆中上水平。同时将州三级医院与自治区同级医院报销比例(85%)拉开3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自治区医院对昌吉州患者的虹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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