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规范有序,保证传统中药制剂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等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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