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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出台进一步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举措

时间:2024-05-20 21:16:21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升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质效部署要求,日前,省药监局印发《进一步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的通知》,通过完善学习机制、拓展学习范围、实行顶格推进、坚持协同联动等工作措施,纵深推动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完善学习机制,选准选好政策举措。建立完善“局领导点题与处室选题”相结合的对照学习机制,及时收集沪苏浙及京鲁粤闽等地筑牢安全底线、提升监管效能、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改革性措施和创新性做法,选定学习对照选题。并广泛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筛选急难愁盼的实际需求、制约改革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梳理形成对照学习任务清单。

  二是坚持做优存量,持续提升增量质量。高标准推进省政府第八批次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事项,确保按时完成。持续扩大增量,有效拓展谋题选题的范围,提高选题精准度,切实将群众获得感强、企业满意度高、针对性操作性强并且能够在年内完成实施的政策举措,纳入省政府第九批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举措。同时,注重学习对照政策措施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从“学举措”向“学方法”“学机制”升级,切实做到取真经、学良策。

  三是实行顶格推进,切实加强调度督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学什么、怎么学和如何干。建立“专人负责、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推进制度,季度工作推进会上,各处室、直属单位专项报告对照学习进展情况。组成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跨部门的改革创新举措,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确保对照学习政策举措按时出台实施。

  四是坚持协同联动,深化成果运用转化。加强与沪苏浙药品监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通过日常了解、浏览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互动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前沿信息,并结合实际对照学习运用到我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政策举措按时出台实施后,广泛进行宣传解读,加强操作指导,完善政策精准推送机制,让基层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群众等广泛知晓。做好“对照学习沪苏浙工作”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及时汇总发布沪苏浙及其他先发地区药监部门创新性工作措施,大力宣传对照学习情况和工作亮点。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2322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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