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弋矶山医院、省人大机关医院:
你单位《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关于239项固定资产报废事宜的请示》(弋院〔2020〕89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医院关于固定资产申请报废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参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的折旧年限,同意弋矶山医院报废处置多参数监护仪等239台(套)1992年-2013年购置的医疗及办公设备,该批资产账面原值4702058.41元;同意人大常委会机关医院报废处置9台无法维修医疗设备,该资产账面原值974050元。
2.上述资产的报废处置,医疗设备由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当地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电器类设备由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
3.请你单位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将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省卫健委备案。同时按省财政(财资函〔2018〕249号)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此复。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9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审批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关于同意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等单位 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 ||
资产占有单位 | 弋矶山医院、人大常委会机关医院 | 资产占有单 位主管部门 | 省卫生健康委 |
审批部门 | 省卫生健康委 | 批复文件 名称 | 皖卫复〔2020〕92号 |
资产处置 政策依据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財资〔2020〕50)号 | ||
资产主要信息 | 资产名称:电器产品 所在地: 合肥市 账面原值:56761084.41元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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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批复文件应在审批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2.政策依据主要指相关管理制度;
3.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4.本表由资产处置审批部门填写;
5.本表应在批复文件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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