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现将《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本规划安排认真组织落实。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43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等四厅局《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闽人发〔2006〕185号),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积极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快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长远以全科医学毕业后教育为核心,当前以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骨干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加强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积极探索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服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本省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培养7名社区卫生人才计算,2007~2011年,全科医学教育工作目标是培训在岗社区卫技人员11732人,其中全科医师4024人,全科医师骨干1008人,社区护士5025人,公卫医师1675人。通过成人学历教育,到2011年有80%的社区医生达到大专以上专业学历。2008年启动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于2011年首批经专科医师培训合格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
2007年成立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开展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可工作,2008年开始招收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进入基地进行为期三年的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
(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
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登记注册、从事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的高年资医师,开展以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的培训,使其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具有一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人才。
骨干培训理论知识部分由省属医学高校或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机构承担教学任务;临床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应在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三)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包括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其他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培训对象分别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及其他在职卫技人员。其理论知识培训采用远程医学教育手段进行。理论培训结束,组织全省性统一考试。临床技能培训和社区实践分别在省卫生厅认可的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四)省属医学高校要加强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在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课程,护理学本、专科专业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组织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实习。为提高在职社区医生学历层次,采取倾斜政策,以定向培养方式,为社区医生学历教育开辟渠道。
(五)研究和把握远程医学教育特点,组织制定远程医学教育和临床、社区培训基地标准及管理制度,加强各设区市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点的管理。在切实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为社区卫生人员提供就近、方便参加学习的条件,以缓解工学矛盾,减轻相关费用负担。
附件:1. 福建省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2. 福建省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3. 福建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4. 福建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主题词:科教 社区人才 培训规划 通知
抄送:卫生部科教司,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
福建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立一支医德医风良好,能提供连续、综合、优质服务的全科医师队伍,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和《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08年起,在建立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开展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科医学专科医师教育,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合格的全科医生,并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骨干。
二、培训对象
1. 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
2.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并已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同时在社区卫生服务及以上医疗机构注册,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中医类别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另行部署。
三、培训方法与内容
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时间为3年(共36个月),培训内容按卫生部《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细则》要求,包括全科医学相关专业理论学习、医院轮转实习和社区实践三部分。
全科医学相关专业理论学习3个月,每年安排1个月。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重点学习《全科医学概论》、《医患关系与医学伦理学》、《康复医学》、《社区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及综合素质培训相关课程。
医院轮转实习26个月。轮转期间参加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中内、外、妇、儿科及相关科室的医疗工作,进行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和临床综合能力培养。
社区实践7个月,深入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由经师资培训的指导老师带教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四、培训基地
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含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社区培训基地两类。两类基地均应经省卫生厅批准认定。
五、考核与结业
根据卫生部《全科医学科医师培训细则》要求进行考试、考核,由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发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2
福建省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08年起,开展以提高全科医师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的骨干培训,使其达到全科医师骨干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主要力量。
一、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登记注册、从事医疗(含中医)工作的执业医师,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临床工作五年以上高年资医师。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全脱产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理论培训1个月,临床轮转培训8个月,社区实践1个月。
三、培训内容
按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执行。
四、组织管理与培训基地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制定具体的培训工作计划。
理论培训由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临床轮转培训、社区实践分别在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五、考核与结业
结业考核工作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核发卫生部统一制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3
福建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继续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
一、培训对象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尚未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临床(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培训方法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分专业理论培训和临床技能培训两部分。
专业理论培训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临床轮转培训、社区实践分别在省卫生厅认定的临床、社区培训基地进行。
总学时为60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为240学时,实践教学260学时。
三、培训内容
执行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
四、组织管理与实施
1.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安排、培训过程的管理并协助省卫生厅进行培训基地的认定及培训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2. 各设区市卫生局应根据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负责组织生源、协助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实施培训项目。
五、考核与结业
结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试、考核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核发卫生部统一制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配套政策
1. 培训合格作为社区医师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培训合格者视同达到晋升高一级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前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半年的规定。
附件4
福建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实施方案(试行)
为培养一支具有高尚职业道德,掌握社区护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向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和高度情感性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队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的相关要求,自2007年起,对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护士,开展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一、培训对象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注册执业护士。
二、培训方法
1.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脱产、半脱产的学习方式。
2. 教学方法采取以理论授课为主,适当结合案例讨论和医院、社区教学基地的见习与实习。适当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的方式开展教学。
3. 培训学时为240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20学时,实践教学120学时。
三、培训内容
按照卫生部《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要求的内容执行。
四、组织管理与实施
1. 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安排、培训过程管理并协助省卫生厅进行培训基地的认定及培训过程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2. 各设区市卫生局应根据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负责组织生源,协助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实施培训项目。
五、考核与结业
结业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由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结业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厅核发卫生部统一制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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