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2〕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128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选推荐工作,在自评、申报、各市、县(市、区)逐级审核,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复审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第5次委务会会议研究,拟推荐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银川市金凤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大武口区医养服务中心(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
联系人:白淑萍
联系电话:0951—5019185(传真同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3日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泾源、隆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为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9月19日,自治区医保局与...
近日,自治区医保局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挂网实施细则...
...
...
为持续提升全区医保医药服务管理队伍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