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数量和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试行)》(见附件),供各有关单位参考,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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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上报指南(试行)》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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